义工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8731|回复: 33

跨越障碍

[复制链接]
扫一扫,手机访问本帖
发表于 2013-5-4 07: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走进博客圈子,总有一个人博文中的音乐伴着我阅读博友的文章。悠扬的音乐如清风吹过竹林,又如流水潺潺叮咚鸣响,抑或在奋发中夹杂着淡淡的忧伤,这些音乐被精心镶嵌在美丽的图画和文采飞扬的文字中,精美绝伦,浑然一体。
        很久前,朋友手拉手圈走进一位叫红蝴蝶朋友的博友。在回访她的博客时我知道她是一位有着听力障碍的朋友。很少去她的博客,也从未和她有过直接的交流,每每在圈子欣赏她的博文,都是一种特别的享受。尤其是那些优美的音乐引起我很大的兴趣,文字、图片与音乐的和谐统一令我赞叹不已,只是我一直有一个疑惑的问题:她究竟是不是聋人朋友?或者也许他的听力障碍并不严重。
        终于有一天我开始为我的疑惑汗颜,一种震撼的感动久久在心里奔驰流淌。当时我在她的一篇博文中看到我一直在猜测的这个问题:“为什么我每篇博文都配些音乐,那是我对声音的无限渴望,那是我向声音挑战与大家分享有声美妙的空间,以后大家看我博文时一定要用文字告诉我那曲子与诗文配对了没有?那乐曲好听吗?谢谢大家!”
        我无法体会无声世界的感觉,犹如我们明眼人都无法知道盲人朋友的痛苦,也如你们健全人无法感受肢残人的心情一样,这些障碍把我们隔绝的很远很远,每天大家停留在这些障碍两边,很少想到要去体会对方的感受,即使有想逾越障碍的希望也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只有她,在和别人一起分享快乐时站在对方的位置上着想,当优美的文字随着叮咚的音乐翻飞,任何无声世界的阻隔都已荡然无存。
        社会,政府一直把无障碍当作残疾人与外界交流的目标,想过各种各样的方法从外在环境去改变这些障碍的状况,细想起来,有时障碍其实就在我们自己心里。这些障碍使我们不愿意主动和外界沟通,我们无法走出自己内心的藩篱,固守着自己的现状认准自己就是不能。我不止一次地在电视或网上看到过聋人朋友的舞蹈表演,当她们随着音乐节奏翩翩起舞时,因为看到在舞台侧幕有手语老师的引导,我并不惊奇她们为何如此准确地掌握了音乐的节奏,但是当后来看到电视里美轮美奂的《千手观音》时,我还是惊呆了。
        “虽听不见,可我能用心感受音乐。”红蝴蝶如是说。对音乐的感受除了来自感官,更重要的还是心灵。心灵是我们最完美的感官,有了心眼盲人可以在黑夜看到光明;用心聆听,聋人朋友可以对着音乐起舞;用心去畅想,残疾人朋友也可以插上飞翔的翅膀;用心去沟通,人与人之间永远不再有不可逾越的障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5-4 10:4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写的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5-4 19:54:05 | 显示全部楼层
用心沟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5-4 22:28:39 | 显示全部楼层
心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5-5 16:45:37 | 显示全部楼层
用心去沟通,人与人之间永远不再有不可逾越的障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5-6 08: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婀苒 发表于 2013-5-4 10:42
写的好

谢谢赵燕管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5-6 08: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圆心 发表于 2013-5-4 19:54
用心沟通

嗯,人与人之间必须多多沟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5-6 08: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陌路殊途 发表于 2013-5-4 22:28
心得

呵呵,算是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5-6 08: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章丘壹市民 发表于 2013-5-5 16:45
用心去沟通,人与人之间永远不再有不可逾越的障碍!

对,但愿如此!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5-6 09:2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欣赏争子的帖子,不仅仅是争子能用文字表达内心的真实想法、、、、、、向你问好争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义工论坛网 ( 备案号:(鲁ICP备‪2021035195‬号) )

义工论坛协会办公地址:山东省章丘市唐王山路老年公寓3楼. 热线:13854127373. 站长QQ:1761262969. 服务邮箱:123365830@qq.com
注:本站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 QQ:1760870192 及时删除。本站将乐意接受您的意见,并及时作出修改。
本站免责声明:本论坛所有内容仅代表发表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论坛立场。本论坛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论坛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版本支持:Copyright© 2013 Discuz! X3.4 技术支持:章丘义工 章丘义工.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