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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丘义工管理条例
章丘义工协会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更多的热血青年,爱心人士志愿加入义工的队伍,为了更好的建设义工团队,规范义工行为。现制定本管理条例。本条例共计十三条。? ?? ?
第一条 本管理条例适用于章丘义工协会的所有成员。?
第二条 加入义工协会的义工个人自愿接受义工协会的章程和各种管理制度,服从组织安排。
第三条 申请加入章丘义工协会的个人称为申请人。
第四条 申请人需要填写章丘义工协会义工申请登记表。
第五条 申请者确保提供资料属实,不属实者取消义工资格。义工协会有对义工隐私保密的义务。 ?
第六条申请人必须在义工协会有属于自己的注册名 。?申请人填写完义工注册登记表等待理事会的审批。? ?
第七条 申请人经理事会批准后为实习义工。
第八条 实习义工参加活动,学习有关义工的章程,培训知识,了解怎样才能做好一名义工。
第九条 申请人必须连续参加三次以上活动给予办理义工证,成为一名正式的章丘义工。
第十条 连续一个月未参加活动者,取消义工资格,降为实习义工。? ?
第十一条 个人对活动有意见者,不可挑衅离间他人,可向理事会或活动责任人提出,如有违反者,视情节严重警告一次后,取消义工资格,降为实习义工。
第十二条 凡取消新义工资格者可重新参加学习培训,直至合格后,方可批准参加活动。
第十三条 任何义工不准在义工协会未举办活动时,以义工名义举办活动。
说明:此管理条例试运行,请大家提出意见,不断完善。发表自己的想法,及时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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