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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黄海水鬼

圆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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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1 00:29:44 | 显示全部楼层
无非是让个人得到点经济补偿,而理由是有时喝酒就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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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1 05:44:44 | 显示全部楼层
绿度母 发表于 2012-8-21 00:29
无非是让个人得到点经济补偿,而理由是有时喝酒就是工作!

说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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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21 08:3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当今的社会工作中,招待应酬的现象是存在的,也是无法避免的,而且有时也是必要的。那么招待应酬也是职工工作的一部分,是工作的顺延。现在“吃喝”已经成为了工作,那么因公陪酒喝出病来,就应该视为工伤。
      专家说,若喝酒与工作有关,就应当算为工伤。
       对不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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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1 08:39:53 | 显示全部楼层
黄海水鬼 发表于 2012-8-21 08:31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 ...

这就是现在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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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1 19:54:35 | 显示全部楼层
终于找到免费的律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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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2 07:03:44 | 显示全部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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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2 07:05:15 | 显示全部楼层
黄海水鬼 发表于 2012-8-21 08:31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 ...

严格来说。吃喝不在工作范围之内,但是现实就把这些给混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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