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工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4848|回复: 10

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拟将“恶意欠薪”入罪

[复制链接]
扫一扫,手机访问本帖
发表于 2012-10-15 15: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拟将“恶意欠薪”入罪,
  “欠薪入罪”是对劳动者的重大利好
  
  “农民工讨薪与开发商起冲突”、“干完工拿不到工钱,讨薪反被打”……近年来,农民工因讨薪被打的事件屡见报端。为了更有力保护劳动者获得报酬的权利,我国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拟将“恶意欠薪”正式入罪。
  8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其中规定,对于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或者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什么情况构成恶意欠薪罪?
  在万宁某工地作业的湘籍打工者周先生向“今日说法”栏目咨询,他是该工地的泥水班长,工地欠他和几名工人工资3万多元,迟迟没有结算,不知道应该怎么处理。周先生透露,他和工友在讨薪过程中,好几次都与开发商发生摩擦,虽然没有人身损害,但也出现过激言语和肢体接触。
  当获悉刑法修正案拟增加恶意欠薪罪之后,周先生表现出极大的关注。他表示,自己曾想通过法律程序维权但是过程较长,而且成本高,如今有了这一规定,他手头只要掌握有相关证据,对于自己讨薪有很大的帮助。但他同时疑惑,究竟什么情况属于恶意欠薪罪呢?
  对此,资深执业律师分析指出:恶意欠薪罪,是指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刻意少发或者不发工资给劳动者,劳动者的财产利益由此受到损害。该罪在主观方面是具有故意性质,资方在有支付能力的情况下,明知应发却采取各种手段不发;甚至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式使自己陷于“无支付能力”状态;客观方面是资方通过各种行为拒不支付劳方应得薪金的行为。因此,劳动者在屡遭讨薪无果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从上述两方面搜索相关证据来进行维权。
  设“恶意欠薪罪”非常必要对于“欠薪可能会导致入狱”,普通民众普遍给予支持,但也有部分人士表示不解,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欠薪罪列入刑法修正草案呢?
  法律界人士表示,以往劳动者遇到欠薪的情况一般采取的是行政和民事救济手段。通过投诉到劳动监察大队,通过行政干预手段来迫使资方支付薪金;或者通过劳动仲裁、民事起诉,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来迫使资方支付薪金,但是在这两种救济模式下,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不能得到很好的保障。
  律师认为,出现这些问题主要有两方面原因,其中一个最大的原因是“执法不力”,包括执法力量本身的不足以及因各种原因对企业的偏袒;另一方面,欠薪原因复杂、情况多样、劳动者及资方法律意识淡薄,而走法律程序解决,程序反复,耗时长,效率低,维权成本高,因此专设“恶意欠薪罪”非常必要。
  遇欠薪如何妥当处理?
  拖欠工人薪金会带来一系列问题,已成为当今社会的一大顽疾。如今,有了刑法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劳动者在遭遇欠薪时,采取怎样的步骤讨薪比较妥当有效呢?
  “当该草案成为正式法律施行之后,劳动者再遭遇欠薪,除了可以采取协商、谈判、调解等方式维权外,还可通过劳动仲裁、民事起诉等方式来维权,更可以借助国家刑事力量来维权。”律师建议,虽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劳资关系很多问题上举证责任倒置,但是劳动者平常应该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入职表、工资表、工资待遇变更的约定、劳动合同,在没有书面证据的情况下,可以尝试收集视听材料。因为有这些证据在手,无论是调解,还是诉讼,还是通过刑法追究刑事责任,都会处于主动地位。
  同时从有利劳资和谐的情况出发,律师们建议广大劳动者遇到劳动纠纷时先以协商为主,用人单位也应该注意人力资源成本是必不可少的,靠克扣员工工资是实现不了利益的最大化的。
  
  ■声音
  “欠薪入罪”促进社会和谐
  海南雨润律师事务所洪玉璋律师认为,恶意拖欠工资的行为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侵害,严重破坏了诚实信用的市场原则,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将恶意拖欠工资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劳动者可大胆向公安部门举报恶意拖欠工资者,请求有关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该规定将成为劳动者维权的一把“利剑”。同时也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劳动者工资支付有了比较健全的法律作保障,这样才促进社会的和谐。
  “欠薪入罪”还需辩证看待
  海南大兴天泰律师事务所任爱民律师认为,应该辩证地看待这一立法趋势。
  目前我们的劳动法制体系并不完善,毕竟法律制定以后要考虑其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欠薪进入刑事范畴,还需要详细论证,有配套的、系统的条件。如果一个企业欠薪,如何确定“恶意”?什么是恶意?欠多少工资算犯罪?这都要一一确定。但是,“恶意欠薪”符合犯罪构成的特征,“欠薪入罪”很有必要,是对劳动者的重大利好。
     大家如何看待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0-15 16:58: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0-15 17: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又一次武装了自己!学习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0-15 17: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咱不欠薪,也不入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0-16 07:34:59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8 09:29:22 | 显示全部楼层

RE: 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拟将“恶意欠薪”入罪

传奇 发表于 2012-10-15 16:58

好在农民工有保障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8 09:41:37 | 显示全部楼层

RE: 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拟将“恶意欠薪”入罪

黄海水鬼 发表于 2012-10-15 17:20
咱不欠薪,也不入罪。

好公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8 09:42:17 | 显示全部楼层

RE: 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拟将“恶意欠薪”入罪

章丘壹市民 发表于 2012-10-15 17:13
又一次武装了自己!学习了!

学习再学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8 09:43:07 | 显示全部楼层

RE: 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拟将“恶意欠薪”入罪

婀苒 发表于 2012-10-16 07:34
学习了,

你一直是榜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0-18 16:5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法律就是好O(∩_∩)O~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义工论坛网 ( 备案号:(鲁ICP备‪2021035195‬号) )

义工论坛协会办公地址:山东省章丘市唐王山路老年公寓3楼. 热线:13854127373. 站长QQ:1761262969. 服务邮箱:123365830@qq.com
注:本站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 QQ:1760870192 及时删除。本站将乐意接受您的意见,并及时作出修改。
本站免责声明:本论坛所有内容仅代表发表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论坛立场。本论坛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论坛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版本支持:Copyright© 2013 Discuz! X3.4 技术支持:章丘义工 章丘义工.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