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工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9230|回复: 28

义工协会声明

  [复制链接]
扫一扫,手机访问本帖
发表于 2013-1-26 10: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MG_0328.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6 11:33:07 | 显示全部楼层
别和小人客气查查是谁直接办了就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6 11:3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惩恶就是扬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6 12:26:15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啥人都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6 13:38:47 | 显示全部楼层
维权到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6 14: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的整明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6 15:49:04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6 16:29:47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6 20: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侵犯我们的权利,怎么可以?
支持维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6 20:24:40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成立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社会团体筹备活动,或者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继续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义工论坛网 ( 备案号:(鲁ICP备‪2021035195‬号) )

义工论坛协会办公地址:山东省章丘市唐王山路老年公寓3楼. 热线:13854127373. 站长QQ:1761262969. 服务邮箱:123365830@qq.com
注:本站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 QQ:1760870192 及时删除。本站将乐意接受您的意见,并及时作出修改。
本站免责声明:本论坛所有内容仅代表发表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论坛立场。本论坛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论坛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版本支持:Copyright© 2013 Discuz! X3.4 技术支持:章丘义工 章丘义工.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